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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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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田玉成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


  为了加强山西省田玉成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,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,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《山西省田玉成慈善基金会章程》的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  第一条 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 用,对基金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。具体包括:管理各项收入, 降低成本费用,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;加强财务核算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 程,加强财务监督、检查;维护基金会财产完好,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;开展财务分析,参与基金会财务决策,规范财务信息披露,促进基金会建设和事业发展。
  第二条 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:财务管理体制、预算管理、收入管理、支出管理、成本费用管理、物资管理、资产管理、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、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。
 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本基金会根据 章程规定,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,规范财务核算,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,完整和及时性。
 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的原则。 在秘书处的领导下,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财务部门统一管理。 
 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
  第六条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。理事会定期审议基 金会的财务报告,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财务部负责基金会 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。
  第七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 出纳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进行会计核算, 实行会计监督。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